受疫情影響,現就補辦 2020 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通知如下:
一、補貼申請條件:
1、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的原國有、集體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女性年滿45周歲,男性年滿55 周歲(以本人身份證為準)的就業困難人員(“4555”員),實現靈活就業后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020年度已通過銀行足額扣繳2020 年社會保險費的)未辦理2020 年度“4555”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手續符合條件的人員。
2、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 號)文件要求,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即已享受補貼但自初次享受補貼至2019年底累計不超過60個月的人員)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
二、補貼申請時間:2021年3月1日至 2021年3月31日。
三、補貼申請地點:家庭常住地社區居民委員會。
四、咨詢電話:0455--7785521。
備注:
1、正在享受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失業保險待遇(含失業補助金)、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已實現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和無論是否正常經營的私營企業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補繳2020 年度以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不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2、逾期未辦理視為本人自動放棄,不再補辦。
肇東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