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落實好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就業見習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創業種子資金、一次性創業補貼等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應享盡享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現就2021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公告通知如下:
 
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步驟及材料:
 
(一)申請人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沒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需提供2寸近期彩照2張、身份證復印件到常住地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先辦理)原件及復印件。此外,有以下證明材料的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殘疾人員提供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證》或民政低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失地農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關證明材料。
 
4.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等證明材料。
 
5.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現役證明材料。
 
6.刑滿釋放的“三無”人提供司法部門出具刑滿釋放相關材料。
 
(二)申請人向常住地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填寫《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簽署個人承諾,按上述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通過詢訪核實申請人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導致就業困難情況和刑滿釋放人員的“三無”情況,填寫《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和《就業困難人員詢訪記錄表》。
 
(三)確定就業困難人員類型,在社區公示3天無異議后,報送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時間:
 
即日起至11月30日結束。
 
逾期不申請者將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后果自負!
 
肇東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