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生態環境部等11部門《關于印發〈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精神,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車輛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肇東市公安局決定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運機動車輛采取限行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車輛類型
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所有柴油貨運機動車輛。判定車輛排放是否超標,以國家現行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及相關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準。
二、限行區域和時間
(一)限行區域:肇東市主城區,含環路合圍范圍內及鐵東城區。
(二)限行時間:全天24小時禁止上述車輛在限行區域內行駛。
三、執法管理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加大路面執法力度,通過電子監控、現場檢查等方式,對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進入限行區域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請相關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提前選擇合理路線繞行。
本通告自2025年10月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肇東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