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偉雇用劉某彪為其干活,但在完工后劉某偉卻拖欠工費不給,多次索要無果。眼看自己的勞動沒有回報,急壞了劉某彪,無奈之下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紙訴狀將劉某偉告上法庭。近日,我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

案件訴至法院后,肇東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5日經我院城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劉某偉于5月30日前給付劉某彪35,000.00元人工費。履行期限屆滿后,被執行人卻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申請人向肇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向劉某偉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此后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與被執行人溝通讓其主動執行,但被執行人總以各種借口拖延。7月26日,執行法官將雙方當事人約到法院就本案進行協商。在雙方溝通過程中,被執行人說其工程款馬上就要到賬,只要到賬就能給付欠款。而申請人卻說,被執行人一直在拿這些話敷衍他,今天一定要有個說法。
執行干警經調查了解到被執行人有一定的償還能力,只是缺乏主動給付意愿。在釋明法律,告知其相應的法律后果后,劉某仍不為所動,執行法官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看要到達拘留所時,被執行人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與執行法官溝通,說立馬能籌到1,5000.00元,并讓其妻子做擔保,剩余欠款在8月10日前一次性給付。經執行法官與申請人溝通后,申請人同意進行和解,雙方簽訂和解協議。
民生無小事,一直以來,肇東法院始終高度重視涉民生案件執行,借助“懲賴行動”執行行動之風,繼續加大對規避執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行為的懲治力度,依法通過司法強制措施有力打擊“老賴”的囂張氣焰,堅決以強有力的司法職能,為農民工兄弟撐腰,不讓他們流汗又流淚,有效地彰顯了司法公信力。